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不設分類
第壹最好不相見,如此便可不相戀。
第二最好不相知,如此便可不相思。
第三最好不相伴,如此便可不相欠。
Jan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那壹天,閉目在經殿香霧中,蓦然聽見,妳誦經中的真言;
那壹月,我搖動所有的經筒,不爲超度,只爲觸摸妳的指尖;
那壹年,磕長頭葡匐在山路,不爲觐見,只爲貼著妳的溫暖;
妳見,或者不見我
我就在那裏
不悲不喜
如何讓你遇見我 在我最美麗的時刻
不要因為也許會改變 就不肯說那句美麗的誓言 不要因為也許會分離